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横沥应急管理分局根据近期执法检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突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集中曝光。

1、违法单位
东莞市慕森有机硅科技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理情况: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场照片

2、违法单位
东莞豪浩欣丝印材料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处理情况: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人民币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违法单位
东莞市新创玩具有限公司
存在隐患: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两处重大事故隐患(三楼使用非水性漆的喷漆区和调漆房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处理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人民币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现场照片
来源 | 横沥应急
编辑 | 陈晓君
编审 | 刘敏贤 袁健斌
横沥镇融媒体中心
